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 支付 2017 年雨露计划贫困学生补助的通知
2018-06-20 11:20:03   来源:罗平县扶贫办   作者:   

罗政发〔2018〕11号
 
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 号)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 2018 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 151.8 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此次下达的资金必须严格用于雨露计划贫困学生补助(贫困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不得挪作他用。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罗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罗政办发〔2016〕138号)《罗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罗政发〔2016〕48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
       此次下达的资金从罗平县2018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三、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
       项目资金使用及安排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县教育局作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应补助的贫困学生对象的准确性,负责资金安全监管,并及时报账。对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加快工作进度,补助资金务必于2018年3月31日前兑付完毕。
       附件:雨露计划贫困学生名单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