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到罗平县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2018-06-20 16:10:44   来源:罗平县委宣传部    作者:李忠桥   


 
       6月19日下午,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副巡视员李鹏率督查组到罗平县开展森林督查和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罗平县召开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督查组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桂镜海等领导出席会议,县森林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桂镜海从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国土绿化工作情况、林木林地管理及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进展等方面汇报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情况。罗平县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三防”体系建设,以森林防火、林木林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工作重点,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效巩固了“森林罗平”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全县城乡植绿增绿得到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加大公益林管理工作,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运输、加工及林地管理与用地申报服务等工作,有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提升了森林资源质量。同时,明确目标,强化组织保障及责任落实,及时部署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及时反馈核查成果,以实际行动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跨越发展。
       会上,李鹏介绍了森林督查工作背景,并根据上个月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内容对工作作要求。他指出,要按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要求,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实现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推动建立森林资源监管的长效机制。
       李鹏要求,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督查组沟通联系,把保护地大检查和行政许可与此次督查相结合,共同完成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森林督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同时要依法、合法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存量问题。
       据悉,在为期10天的督查工作中,督查组将围绕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建设、保障措施、工作实效和特定检查以及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蓄积量等主要考核指标内容开展检查,重点督查两期卫片拍摄间隔期内发生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湿)开垦、土地整理等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等方面情况督查进行检查。